近日免费体验配资网站,江苏淮安某乡镇中心小学的陈副校长“安排”残疾儿子进入学校文印室工作的事件,经过媒体报道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广泛关注,网友纷纷发表意见。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绝大多数人都表示同情和支持陈副校长及其儿子。
这种同情情绪并不难理解。一方面,陈副校长的儿子天生残疾,无法直立行走,完全依赖轮椅。然而,他凭借自己的努力掌握了电脑技能,能够自给自足。另一方面,陈副校长在此事件中的行为并无过错,他并未利用职权为儿子谋取不当利益。事实上,陈副校长的儿子拿的工资也只是最低水平,而且工资始终没有上涨过。
据报道,早在2006年,淮安市某乡镇中心小学的文印室需要一名工作人员,而陈副校长的儿子恰好能够操作电脑。经过残联的协调,学校领导班子全体同意,陈副校长的儿子得以顺利入职,并且完全胜任工作。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2022年,陈副校长退休,工作了16年的残疾儿子也被学校辞退。学校表示,由于陈副校长担任副校长的职务,这是对他的“照顾”性质。然而,陈副校长不同意这个说法,他认为通过残联协调、得到学校领导班子全体同意,并且已经工作了16年,儿子与学校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学校无权随意辞退他。
展开剩余63%在一审时,陈副校长败诉。随后,他向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定学校与陈副校长的残疾儿子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学校无正当理由辞退,因此需要赔偿6万元。
如何看待这个事件呢?
首先,二审判定学校与陈副校长的残疾儿子存在劳动关系是合理的。16年的工作经历,正常的工资发放和节假日福利,都是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明。
其次,学校提出“照顾”一说也有其一定道理。通常情况下,除非特殊行业或部门,很少有单位会主动招聘残疾人。试想,如果陈副校长不是学校副校长,且其妻子也不是学校教师,学校领导是否会全体同意他的儿子入职?显然,情面因素在其中起了不小作用。至于残联的协调,虽是一个重要环节,但在这里并非决定性因素。毕竟,工厂聘用残疾人可能会享受税收优惠,而学校作为非盈利机构,招收残疾人的动机相对较弱。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学校并没有权力直接招收正式员工,这一权力属于人事部门。学校只能使用临时工,而且所用经费是从办公预算中挤出来的。学校并非盈利机构,无法随意支配财政资金,每一笔支出都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备并提供正当理由。因此,虽然陈副校长的儿子在学校工作了16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从更深层次来看,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如果陈副校长提前退休,儿子工作年限自然也会相应缩短。
尽管这件事的结局似乎带有一些“人走茶凉”的遗憾,但这正是现实情况所迫。学校显然无法长期雇佣一个残疾员工,尤其是当该员工无法继续为学校提供其原本的工作能力时。若继续雇佣下去,学校可能需要为其支付养老金,而这笔费用显然不是学校能够承受的。因此,学校的做法,虽然令人感到一丝凄凉,但从财务角度来看,实属无奈。
最后,关于一些人提出的新任校长通过挖走陈副校长儿子的工作来为亲戚谋取职位的说法,实际上是对事件的误解。陈副校长儿子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文印工作,在2006年,当时会电脑的教师并不多,而如今,几乎每位教师都能胜任电脑文印工作。事实上,现在大多数教师都具备了办公自动化的能力,因此,学校并不再需要专门依赖陈副校长的儿子来完成这些工作。
总的来说,学校辞退陈副校长的儿子,实质上是出于对工作内容的需要和财政压力的考虑,纯粹是为了缩减开支,而非背后隐藏着什么阴谋。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疫情后的经济压力,使得学校不得不作出更加谨慎的财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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